按照省物價局要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可以委托供水、供電、燃氣等服務機構(gòu)在相應領域代扣代繳,單位的則可以委托財政、交通、工商、稅務等管理部門代扣代繳。對此,合肥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昨天告訴記者,雖然具體的聽證方案還沒有正式出爐,但可以確定的是,合肥市的垃圾處理費將選擇“捆綁”在水費中,單位的則會選擇稅務和財政代扣代繳。
合肥市物價局收費管理處處長龔仁斌介紹,合肥市垃圾處理設施投入在不斷加大,運行費用也不斷加大,怎么為城市垃圾處理籌集足夠的資金,合肥市決定向南京、武漢、長沙、蕪湖一樣,進行征收方式改革,在不提高標準、不增加應繳費用負擔的前提下,提高收繳率。
雖然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但從之前召開的合肥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傳出的消息看,收費方式很可能從每人每月1元,調(diào)整為每戶每月3元。當時傳出的收費方式是:自來水表出戶的按戶征收,標準為每戶3元/月,若居民用水量小于1噸則不征收垃圾處理費;水表未出戶的仍屬集體戶的住戶按0.3元/噸收取。
昨天,合肥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對于具體方案的提問,一概表示“仍在制定”,但卻公布了一些城市目前的做法。據(jù)了解,目前南京、武漢、長沙、蕪湖、淮南都是委托供水企業(yè)代征垃圾處理費。南京市每戶每月5元,武漢市每戶每月5元,淮南是每戶每月3.5元。蕪湖則是將垃圾處理費與用水量聯(lián)系起來,每用一噸水交0.25元垃圾處理費,長沙同樣如此,但標準是0.3元/噸。
至于合肥垃圾處理費將是多少,到底按用水量計算還是按戶計算,空房子又如何繳費,聽證會上市民可以就這些問題各抒己見。據(jù)了解,聽證會將于4月下旬召開。而根據(jù)要求,在聽證會召開15天前,合肥市物價局將發(fā)布第二次公告,公布幾套聽證方案,供市民了解、討論,然后吸納大家的建議。按照合肥市物價局的計劃,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今年上半年就可以正式實施垃圾處理費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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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26 來源:新安晚報作者:項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