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記者的統(tǒng)計,自今年1月1日到4月9日,市水務局收到的網上投訴總計96宗,85%來自原特區(qū)外地區(qū),而在原特區(qū)外的這些投訴里,60%以上為水質問題投訴。
“我家住在一樓,即使是這樣,晚上洗澡的時候水也極其微弱。一、二樓勉強有水;三樓以上如果不用抽水機,幾乎就得天天斷水。”坪地坪西社區(qū)的祖先生抱怨道,“水質也不好,經常發(fā)黃,有時候還可以看到鐵銹。”
記者走訪了原特區(qū)外的幾個社區(qū),基本都有類似的問題:水太臟、水壓低。
在一條來自龍崗民治片區(qū)水質投訴的回復中,市水務局點出了問題癥結所在:“民治片區(qū)由民治村自建水廠負責供水。目前我市尚存在一些由原行政村或自然村集體經濟自建的自來水廠,這些小水廠供水的水質、水量保障性較低。”
與之相反,掌握著原特區(qū)內大部分供水服務的深圳水務集團,則在監(jiān)測、處理工藝上走在全國前列。該集團總工程師張金松告訴記者,從他1997年來到水務集團以來,“每一年都在改進工藝,長期的努力才使深圳水務集團所屬各水廠的水質遙遙領先于全國平均水平。”
已有水廠的深度處理改造是各級政府在工作計劃中水質達標后的下一步工作重點。
深度處理工藝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較為傳統(tǒng)的,臭氧加生物活性炭的技術,臭氧的作用是使有機物被氧化,活性炭作用則是吸附,并幫助一些微生物降解。另一種技術則出現(xiàn)較晚,即活性炭加超濾膜技術,這種技術對用地要求低,但資金投入則會更高。
然而記者發(fā)現(xiàn),早在多年以前,深圳市政府就已公開表示特區(qū)內水質絕大多數(shù)都已達標甚至領先于全國水平。但時至今日,深圳擁有深度處理工藝的水廠只有兩座半,還有一座正在改造當中。
張金松告訴記者,特區(qū)內的水廠中,只有梅林水廠和筆架山水廠在2005和2006年分別完成了深度處理的改造,但那時的改造還主要是“為了改善水質,使水質達標。”
“上世紀90年代中期,只有東深引水工程,東部工程還沒建好,那時候東深的水源污染還比較嚴重的,原有的河道如石馬河帶來了很多的工業(yè)廢水和生活污水。當時東深供水公司建了一個預處理站,水質依然不行。”張金松說,“原水的氨氮高,藻類含量也很高,鑒于這種情況,我們考慮上深度處理工藝。”
“深度處理,是要解決常規(guī)處理很難解決或無法解決的問題,比如濁度指標,是常規(guī)處理要解決的問題。而深度處理解決的主要是有機污染,它關注的是看不到的污染,微污染,一些微量、致癌致畸變的物質。”張金松說。
既然如此,為何不在所有水廠都上深度處理工藝?
在張金松看來,“必須上深度處理”與“上深度處理更好”,是兩個維度的事情。“一個地方的水源,如果污染嚴重,檢測超標,并且屬于常規(guī)處理無法解決的,那就一定要上深度處理,這是必須的。”
“但就深圳的情況來看,新國標的106項檢測,無論是有深度處理工藝還是只有常規(guī)處理的水廠,出廠水質都是達標的。”
而在這種情況下,要為水廠上深度處理工藝,就不得不考慮兩個因素,一是用地,一是資金。
“梅林水廠當時最有條件,因為它本就是按照90萬的處理量預留的用地。”張金松告訴記者,最早嘗試深度處理其實是東湖水廠,“當時我們?yōu)榱私鉀Q消毒副產物問題,上了臭氧預處理的工藝,相當于深度處理做了一半。后面一半停了下來,因為用地實在是不夠。”
若要在用地緊張的水廠使用深度處理的工藝,則就得使用“活性炭加超濾膜的處理方式”,張金松告訴記者,“這種工藝成本比臭氧活性炭的傳統(tǒng)深度處理工藝要高不少。”正在改造中的沙頭角水廠就使用了這種工藝,光這一座小小的水廠升級就花去了5000萬元。
“現(xiàn)在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價格成本的機制不順。大的投資下去了,將來投資的折舊,包括成本的收回,都不通暢,對繼續(xù)上馬深度處理的制約很大。”張金松告訴記者。
張金松還告訴記者,深度處理后的水質比傳統(tǒng)處理工藝的“更加安全穩(wěn)定”,“比如前年出現(xiàn)了一次突發(fā)性的水源污染,一些區(qū)域的用戶投訴很多,但是在深度處理的水廠區(qū)域內,沒有發(fā)生任何問題。”
據(jù)水務集團工作人員透露,未來水務集團旗下水廠改造“總體計劃要在特區(qū)內逐步完成深度處理改造,特區(qū)外的中心城區(qū)要實現(xiàn)深度處理。”目前,“光明水廠已經做了深度處理的預留,東湖和大沖水廠也正在考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