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omment.dbw.cn/ 2015-06-07 來源: 錢江晚報 作者: 魏英杰 頻道主編: 于明霞
眼下,“海綿城市”可算是一個熱詞。去年10月,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住建部專門出臺了一份厚厚的《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fā)雨水系統(tǒng)構建》。今年4月,國內16個城市成為海綿城市建設的試點,獲得中央財政補貼。無疑對今后城市規(guī)劃布局、環(huán)境保護具有深遠意義。
按照官方定義,海綿城市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huán)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在許多報道中,海綿城市建設則被看作破解城市內澇的大招。那么,海綿城市真的能夠一勞永逸地解決城市內澇災害問題嗎?
近日,澎湃新聞采訪《指南》主要制定者之一、北京建筑大學環(huán)境與能源工程學院院長李俊奇。李俊奇稱,海綿城市是一種形象的表述,不能簡單地理解僅僅是為了雨水集蓄回用,也不是水利防洪或排水防澇。道理確實如此。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首先就是要避免這種簡單化的思維。
海綿城市建設的主要措施是對路面進行透水鋪裝,以及建造下沉式綠地、綠色屋頂、蓄水池等設施。其直接目的固然在于收集利用雨水、減少洪澇災害,但從城市建設理念來講,這其實是對城市公共設施、生態(tài)系統(tǒng)的改造和升級,是著眼于城市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科學規(guī)劃布局。若不是基于這種生態(tài)理念來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就可能出現(xiàn)一邊大舉破壞城市原有生態(tài)系統(tǒng),一邊耗費巨資償還環(huán)境欠債的情形。例如,把城市原有的具有洪澇調控功能的河流、湖泊、綠植破壞殆盡,如此則事倍功半。
何況,對雨水進行收集利用所產生的“緩釋”功能,哪怕可緩解城市內澇,其作用也有限。一方面,雨水收集設施的容積有限,只對周邊區(qū)域有效果;另一方面,城市防洪排澇的主力軍是地下管道設施,若相關設施不給力,仍難以應付嚴重內澇。就此而言,海綿城市建設是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前提下,協(xié)同“作戰(zhàn)”,以提高城市的生態(tài)化運作水平。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同時,加大力度保護自然生態(tài)和下大力氣改善城市排水防澇等基礎設施,依然不可或缺。
在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過程中,還應避免急于求成的心理。以往各地在城市建設中,特別是管網鋪設等基礎設施方面,普遍存在欠賬,導致經常出現(xiàn)“城市看海”景觀。對這些城市原有設施進行改造升級,本身就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進行下沉式綠地改造、綠色屋頂建設,或者進行路面透水鋪裝,相當于對城市功能進行大量改造,當然也需要大量公共財政投入。對許多地方來講,海綿城市建設仍是一樁新鮮事物,如何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進行本土化試點推廣,也是一個問題。
正因如此,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更應避免政績化的沖動。海綿城市建設的成效如何,關鍵看分布于城市各處的雨水收集設施能否有效運作,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老天爺下雨,不會專門朝著有雨水收集設施的地方下。所以,只在城市局部區(qū)域打造“樣板”沒有多大意義,東放一槍、西打一棒,也沒什么作用。這對基礎設施底子薄弱或城市規(guī)劃過于粗放的地方,更是一個嚴峻的挑戰(zhàn)。如果滿足于做表面功夫,或者只是為了短期內給地方政績增添光彩,結果很可能是勞民傷財、徒勞無功。
總而言之,對待海綿城市建設既不可簡單對待,也不可盲目樂觀、操之過急,而應立足于現(xiàn)實和長遠,因地制宜地制定長期規(guī)劃和實施方案。此外,除了政策鼓勵,還應從地方立法和社會推廣等方面入手,提高全社會的節(jié)能意識和生態(tài)觀念,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