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萬水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 已經 包頭市區(qū) 市公管辦 備案。招標人為 包頭市排水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 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 包頭市萬水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施工(一標段) 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 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
|||||||||||||||||||
二、 |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 | ||||||||||||||||||
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包頭市東河區(qū)南部 |
|||||||||||||||||||
2.立項批文 包頭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包頭市萬水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 包發(fā)改環(huán)資字【2014】17號 ) |
|||||||||||||||||||
3.工程規(guī)模 |
|||||||||||||||||||
|
|||||||||||||||||||
三、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
1.資質等級及范圍: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 |
|||||||||||||||||||
2.項目經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 |
|||||||||||||||||||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
4.投標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參加開標會議,需攜帶證明身份證原件,以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及人員相關執(zhí)業(yè)注冊證、崗位證等;2、若授權委托人參加開標會議,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擬派項目經理本人,需攜帶授權委托書、身份證,以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及人員相關執(zhí)業(yè)注冊證、崗位證等;擬派項目經理未到場投標無效。3、外進企業(yè)還應攜帶內蒙古自治區(qū)外進企業(yè)備案表、誠信考核證明、押證證明參加開標會。否則投標無效。4.投標人開標時必須出具檢察院關于查詢行賄記錄的證明。有行賄記錄和未出具查詢證明的都不允許參加開標。 |
|||||||||||||||||||
四、 | 投標報名 | ||||||||||||||||||
1.網(wǎng)上報名時間: 2014年05月22日 至 2014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
|||||||||||||||||||
2.報名方式: 網(wǎng)上報名 |
|||||||||||||||||||
五、 | 招標文件的領取 | ||||||||||||||||||
1.領取時間 2014年05月26日 至 2014年05月30日 ,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
|||||||||||||||||||
2.領取地點 包頭市青山區(qū)萬達廣場寫字樓A座1601 |
|||||||||||||||||||
3.招標文件價格: 每套售價¥ 1500.00 元每標段。 |
|||||||||||||||||||
六、 |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1.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屏、2.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3.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4.內蒙古招標投標網(wǎng)(http://www.nmgztb.com.cn) 上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