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渠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渠發(fā)改審【2014】44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渠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20140512001 。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 渠縣供水排水總公司
2.2 建設地點: 渠縣天星鎮(zhèn)
2.3 項目規(guī)模: 新建清水輸水管線分供高壓水和低壓水各一根DN600鋼管,管道總長3.69KM,其中高壓水管0.53KM、低壓水管道3.16KM.
2.4 計劃工期: 120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2014年06月
2.5 項目總投資: 1569.10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縣級財政投資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 1569.10 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2 個(0至3個) 市政公用工程類 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2 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100 %(0至100)。
3.4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wǎng)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05月16日09時00分 (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wǎng)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 200.00 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 渠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
5.2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jīng)評審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wǎng)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wǎng)( www.sczbbx.com )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 渠縣供水排水總公司
地 址: 渠縣北大街331號
郵 編: 635200
聯(lián) 系 人: 陳兵
電 話: 0818-7200108
傳 真: 0818-7322019
2014年05月12日 (上網(wǎng)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