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項目.pdf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項目 建設與投資指南
Guideline o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nvestment for Rural Garbage
Classification&Click-Transport and Treatment
環(huán) 境 保 護 部 發(fā)布— 14 —
前言
為防治污染、保護環(huán)境,指導農村環(huán)境整治工作,確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為指導性文件,可作為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項目建設與投資的參考依據。
本指南由環(huán)境保護部規(guī)劃財務司提出,由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指南起草單位: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
本指南 2013年 11 月11日由環(huán)境保護部批準、發(fā)布。
本指南由環(huán)境保護部解釋。— 15 —
1 總則
1.1 適用范圍
根據農村環(huán)境治理的相關界定,本指南的農村指人口在1萬人以下行政村和自然村,適用于農
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及處理工程的規(guī)劃、立項、選址、設計、施工、驗收及建成后運行
與管理的技術依據。
1.2 術語與定義
1.2.1 農村生活垃圾指農村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
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包括廚余垃圾等有機垃圾,紙類、塑料、
金屬、玻璃、織物等可回收廢品,磚石、灰渣等不可回收垃圾,農藥包裝廢棄物、日用小電子產
品、廢油漆、廢燈管、廢日用化學品和過期藥品等危險廢物。
1.2.2 農村垃圾收集站指單個村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點,容積一般小于 3m3
;
1.2.3 農村垃圾轉運站指用于垃圾轉運過程中的單個大型村或多個村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設施,
容積一般大于 5m3
。
1.3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制定本指南主要參考了以下文件,包括:
(1)《村莊整治技術規(guī)范》GB 50445-2008
(2)《農村生活污染控制技術規(guī)范》HJ 574-2010
(3)《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CJJ/T1 02-2004
(4)《生活垃圾轉運站運行維護技術規(guī)程》 CJJ109-2006
(5)《生活垃圾轉運站運行管理規(guī)范》DB11/T 271-2005
(6)《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guī)范》CJJ47-2006
(7)《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靜態(tài)堆肥處理技術規(guī)程》CJJ/T 52
(8)《城市生活垃圾堆肥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guī)程》CJJ/T 86
(9)《生活垃圾堆肥廠運行管理規(guī)范》DB 11/T 272
1.4 技術模式選取
因地制宜地采用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處理方式,充分利用現有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可再生能源和環(huán)
境污染處理設施,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建立縣(市)—鎮(zhèn)—村一體化的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體系,
總體規(guī)劃設計,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工程項目村村共建共享、城鄉(xiāng)共建共享。
1.4.1 城鄉(xiāng)一體化處理模式
城鄉(xiāng)一體化處理模式原則上適用于處于城市周邊20—30公里范圍以內、與城市間運輸道路
60%以上具有縣級以上道路標準的村莊,生活垃圾通過戶分類、村收集、鄉(xiāng)/鎮(zhèn)轉運,納入縣級以
上垃圾處理系統(tǒng);
1.4.2 集中式處理模式
集中式處理模式適用于平原型村莊,服務半徑大于或等于20公里,人口密度大于66人/km2
,
且總服務人口達80000人以上,建立可覆蓋周邊村莊的區(qū)域性垃圾轉運、壓縮設施,該設施與周邊
村莊間的運輸道路60%可達到縣級以上公路標準;— 16 —
1.4.3 分散式處理模式
分散式處理模式適用于布局分散、經濟欠發(fā)達、交通不便,人口密度小于或等于66人/km2
,
與最近的縣級及縣級以上城市距離大于20公里,且與城市間運輸道路40%以上低于縣級公路標準,
推行垃圾分類的分散型村莊,提倡對分選后的有機垃圾進行就地及時資源化處理。
2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
2.1 概述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是在農村生活垃圾的產生源頭農戶內,將垃圾分為有機垃圾、可回收廢品、
不可回收垃圾和危險廢物四類,實現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化的分類方式。
2.2 建設內容
2.2.1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材料:為了使農村重視生活垃圾分類、正確實行垃圾分類,需在
村內設立相應的垃圾分類宣傳展板,發(fā)放相應的垃圾分類宣傳材料,主要包括宣傳展板和宣傳手
冊。
2.2.2 戶用垃圾桶:農村生活垃圾戶分類過程中,每戶村民配備 2 個垃圾桶,用于盛放有機垃
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垃圾桶容量以 6-8L 為宜;
2.2.3 可回收廢品由村民自行售賣處理,危險廢物依據當地的危廢處理規(guī)范執(zhí)行。
2.3 投資估算指標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過程中,通過宣傳,讓農戶對日常生活垃圾進行自行分類,原則上不需要
支付相關運行費用,但是為了提高農民分類意識,每位村民年均培訓一次,培訓費用約 25-30元/
人·年。
表 1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項目投資參考標準
序號 處理能力(t/d)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萬元) 項目預算(萬元)
1 宣傳展板 塊 1-2 0.12-0.16 0.12-0.32
2
小于0.5 宣傳手冊 冊 120-200 0.0008-0.0012 0.096-2.4
4 宣傳展板 塊 2-3 0.12-0.16 0.24-0.48
5 0.5-1.0 宣傳手冊 冊 120-333 0.0008-0.0012 0.96-0.0.3996
7 宣傳展板 塊 3-6 0.12-0.16 0.36-0.96
8 大于1.0 宣傳手冊 冊 200-3333 0.0008-0.0012 0.16-3.9996
注:投資單價根據當地實際市場價確定,項目預算綜合考慮單價和數量。
3 農村生活垃圾收集
3.1 概述
農村生活垃圾收集是農村生活垃圾經戶分類后并投放到公用垃圾桶/箱/池后,由村內相關環(huán)境
保潔人員,利用專用垃圾收集車收集到垃圾收集站/池的過程。
3.2 建設內容
3.2.1 公用垃圾桶/箱/池:對于臨近的農戶,于村莊公共場所、巷道等處設立公用垃圾桶/箱/
池,服務農戶數量 10 戶左右、服務半徑 50-100m左右、容積以 300—500L 為宜;
3.2.2 垃圾收集站/池:每個村建立 1個及 1 個以上的垃圾收集站,垃圾站日收集能力為 1 噸左
右;
3.2.3 專用垃圾收集車:村內垃圾收集時使用的短距離運輸工具,每輛車服務人口為 500-600— 17 —
人,垃圾收集半徑小于 2km;
3.2.4 垃圾清掃工具:垃圾收集員進行垃圾收集時的清掃工具,每輛專用垃圾收集車配備 1 套
垃圾清掃工具;
3.3 投資估算指標
表 2 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項目投資參考標準
序號 處理能力
(t/d)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萬元) 項目預算(萬
元)
1 戶用垃圾桶 個 120-200 0.0020-0.0025 0.24-0.5
2 公用垃圾桶/箱/池 個 12-20 0.02-0.04 0.24-0.80
3 垃圾收集站/池 個 1 0.8-1.0 0.8-1.0
4 專用垃圾收集車 輛 1 0.08-0.12 0.08-0.12
5
小于0.5
垃圾清掃工具 套 1 0.008-0.010 0.008-0.010
6 戶用垃圾桶 個 120-333 0.0020-0.0025 0.24-0.8325
7 公用垃圾桶/箱/池 個 12-33 0.02-0.04 0.24-1.32
8 垃圾收集站/池 個 1 1.0-1.2 1.0-1.2
9 專用垃圾收集車 輛 2 0.08-0.12 0.16-0.24
10
0.5-1.0
垃圾清掃工具 套 2 0.008-0.010 0.016-0.020
11 戶用垃圾桶 個 200-3333 0.0020-0.0025 0.4-8.3325
12 公用垃圾桶/箱/池 個 200-333 0.02-0.04 4.0-13.32
13 垃圾收集站/池 個 1.68-3.14 1.68-3.14 1.68-3.14
14 專用垃圾收集車 輛 3-20 0.08-0.12 0.24-2.4
15
大于1.0
垃圾清掃工具 套 3-20 0.008-0.010 0.024-0.2
注:投資單價根據當地實際市場價確定,項目預算綜合考慮單價和數量。
處理能力小于 0.5 t/d 收集項目年運行成本為 0.72-0.96 萬元,處理能力 0.5-1.0t/d 收集項目年運
行成本為 1.44-2.40 萬元,處理能力大于 1.0 t/d 收集項目年運行成本為 2.16-24.0 萬元。
4 農村生活垃圾轉運
4.1 概述
農村生活垃圾轉運是將收集到垃圾收集站/池的垃圾,通過預處理裝箱、運輸至城市垃圾處理
場/廠或集中垃圾處理場/廠的過程,該項目的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垃圾轉運集裝箱、垃圾轉運車,對
于轉運過程中運輸距離大于5km的轉運站,原則上需要設立與垃圾收集量相適應的垃圾壓縮裝置。
4.2 建設內容
4.2.1 垃圾轉運集裝箱:容積 5-8m3
左右,服務人口為小于或等于 4000 人,需與垃圾轉運車配
套使用。
4.2.2 壓縮裝置:壓縮裝置與垃圾收集站配套建設(轉運運輸距離大于 5km),具體壓縮能力
與垃圾量相適應。對于日處理能力小于 5t 的轉運站,原則上需配備單次壓縮能力為 5t左右的壓縮
裝置 1 套,對于日處理能力為 5t-30t 的轉運站,配備日壓縮能力與其相配套的壓縮裝置。
4.2.3 垃圾轉運車:用于村垃圾轉運時的專用垃圾運輸工具,每輛垃圾轉運車服務人口為
3000-5000 人,服務運輸距離 20km以內,垃圾轉運車的噸位以 5t 左右為宜;
4.2.4 垃圾轉運站:垃圾處理場周邊 5km以內的村莊垃圾直接收集轉運進場,5km以上需建立
垃圾轉運站,垃圾轉運站的覆蓋范圍一般為 5km以內,面積不小于 100m2
,且能夠滿足儲存每日
產生的全部垃圾。— 18 —
4.3 投資估算指標
表 3 農村生活垃圾轉運項目投資參考標準
序號 處理能力(t/d)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萬元) 項目預算(萬元)
1 垃圾轉運站 套 1 2-4 2-4
2 垃圾轉運集裝箱 個 1 0.4-0.7 0.4-0.7
3
小于5
垃圾轉運車 個 1 3.0-4.5 3.0-4.5
5 垃圾轉運站 套 1 8-12 8-12
6 垃圾轉運集裝箱 個 2-6 0.4-0.7 0.8-4.2
7 垃圾轉運車 個 2-6 3.0-4.5 6-27
8
5-30
壓縮裝置 套 1 45-50 45-50
注:垃圾轉運站原則上應統(tǒng)籌規(guī)劃,多村共用
處理能力小于 5 t/d 轉運項目年運行成本為 3.54-6.62 萬元,處理能力 5-30t/d 轉運項目年運行
成本為 14.35-153.37 萬元。
5 農村生活垃圾堆肥
5.1 概述
農村生活垃圾堆肥處理是生活垃圾經戶分類后收集,通過微生物對有機垃圾進行好氧發(fā)酵的
處理方法,使有機物穩(wěn)定化和腐熟的過程,其腐熟產物在達到國家和地方農用相關要求后,用于
農田或菜地。農村垃圾堆肥方式分為庭院式堆肥和集中式堆肥兩種,其中庭院式堆肥是是指村民
利用簡易堆肥裝置進行堆肥處理,集中式堆肥系統(tǒng)須有適當的規(guī)模,且堆肥場地按照標準堆肥廠
的工程要求進行建設,具有進場垃圾預處理、有機成分發(fā)酵、滲濾液和尾氣凈化處理、產品儲存
及加工等功能,工程項目主要包括預處理場地、發(fā)酵場地、堆肥設備。
5.2 建設內容
5.2.1 預處理工程:垃圾進場后進行預處理的場地,便于后續(xù)輸送、堆垛和必要的翻堆作業(yè);
5.2.2 發(fā)酵場地:主要用于有機物料進行堆垛的場地,包括垃圾一次發(fā)酵場地、二次發(fā)酵場地
以及腐熟產品的堆放場地;
5.2.3 制肥廠房:用于將腐熟的堆肥產品進行烘干、粉碎、造粒等后續(xù)加工,形成顆粒狀或粉
末狀有機肥,然后經裝袋后形成有機肥成品,也可直接運送至田間地頭進行施用;
5.2.4 成品庫:腐熟堆肥產品經加工后,根據農業(yè)有機肥季節(jié)性需要以及運輸時間的限制,設
立成品庫,主要用于存放堆肥產品;
5.2.5 堆肥設備:好氧堆肥廠中所涉及的分選、翻堆等所有的機械設備和系統(tǒng)。
5.3 投資估算指標
表 4 集中式堆肥項目工程投資總估算
序號 處理能力(t/d)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萬元) 項目預算(萬元)
1 預處理工程 套 1 3.0-4.5 3.0-4.5
2
小于5
發(fā)酵場地 套 1 8-12 8-12
5 預處理工程 套 1 15-25 15-25
6 發(fā)酵場地 套 1 45.0-60.0 45.0-60.0
8
5-45
成品庫 套 1 15-30 15-30 — 19 —
處理能力小于 5 t/d 堆肥項目年運行成本為 12-16萬元,處理能力 5-45t/d堆肥項目年運行成本
為 16-65 萬元。
6 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
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盡量使用現有成熟的資源化技術,在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除了采用
堆肥處理方法外,提倡采用能夠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的其他技術方法:如在沼氣池推廣較好
的地區(qū),將已建成的大量沼氣池與生活污染物的處理和利用相結合,采用污水、糞便和垃圾厭氧
發(fā)酵,沼氣能源利用及沼液、沼渣農業(yè)利用的新型農村生活污染治理技術路線;在農業(yè)主產區(qū),
可以采用蚯蚓堆肥等資源化技術。
7 其他
項目建設中使用的主要設備材料價格采用市場價和詢報價,材料市場價格按項目所在地市場
價執(zhí)行,設計費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 年修訂本),工程其他費用參照《建設部市
政工程投資估算指標》(建標[2007]163 號)、《建設部市政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建標[2007]
164)、《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