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記者日前往深圳灣大沙河入?诓榭,發(fā)現(xiàn)該處有不少水鳥棲息覓食,水里也有很多游魚,近岸淺灘的污泥呈現(xiàn)青黑色;而在數(shù)公里外的香港水域,則有大批香港漁民養(yǎng)蠔的竹排。大沙河流入深圳灣時,要通過一個大型水閘,在水閘口有大量白色泡沫,河水亦發(fā)出陣陣惡臭,據悉該處就是水務部門投放化學品的位置。
大沙河入海口試驗 現(xiàn)大量白泡
據消息人士表示,深圳灣填海工程近年一直未停止,深圳灣口岸就是填海填出來,填海后再進行高強度開發(fā),不但嚴重影響生態(tài),也造成深圳灣自我凈化能力幾近消失。近年當局對排放入深圳灣的河水進行處理,雖令海水質量稍有好轉,但已很難回復過去可以游水的標準。
“將深圳灣治理到不臭,政府還是有信心的,”消息人士表示,深圳灣治理包括對水和污泥,首先是斬斷水的污染源,讓灣區(qū)自己凈化,以后再靠生態(tài)修復逐步改進。而現(xiàn)在政府部門卻動用化學手段治理,以求快速見效。周日,深圳市水務部門在大沙河深圳灣出?谧隽艘粋試驗,將大量化學品,包括石灰等投入河中,經攪拌分解,去除水底污泥的黑臭。
有關部門之前在內部提出有關方案時,遭到多個環(huán)保組織和專家的反對。據其中一名專家表示,投入化學物質,肯定會影響生態(tài);瘜W方法肯定比生物分解法快,但只能應急,因一快就易出問題;生態(tài)自我的修復需要很漫長的時間,可能是10年20年,甚至更長,但用化學手段可能就幾個月。
專家:雖能應急 但肯定影響生態(tài)
“現(xiàn)在深圳河流黑臭,尤其是污泥,除工業(yè)排放有害物外,還有生活用水,這導致污泥處于厭氧狀態(tài),里面生存著厭氧微生物。”他說,如用化學手段可將污泥變成好氧狀態(tài),看起來不黑不臭,只屬表面現(xiàn)象;是人感覺好了,但卻破壞了厭氧微生物的體系,也許還影響到鳥類等的食物鏈。在短時間內改變這種體系,是好還是壞暫時還不知道;如經過長時間改變,至少生物可慢慢適應;在幾個月或一年時間里改變,可能令生物消失,鳥類也不來。
政府無公示 被批表面工夫
這次試驗由深圳的環(huán)保組織發(fā)現(xiàn),政府則稱只是一次試驗,范圍并不大;但有關組織認為,方案即無公示又無公布,如不加以關注,未來可會更大規(guī)模進行。環(huán)保組織表示,深圳灣化學治污,對面的香港肯定不知情;可深圳政府的這些動作,又與香港息息相關。“因在同一個水體,深圳在入?谧鲆恍┗瘜W試驗,會影響到對面,應該通報香港”。
政府稱試驗一次 環(huán)團憂更大規(guī)模
有專家指出,在沒有充分論證對生態(tài)影響的情況下,不應進行這樣的試驗。“至少要做三五年研究,不要匆忙上馬。若對生態(tài)沒有影響,才在一定范圍內進行,當然這個周期還必須要長。”他說深圳市政府只是做表面工夫,為的是讓污泥不黑不臭,完全不顧及生態(tài)。
他還提到石灰或其他化學品投入水中,肯定會有殘渣,石灰亦會沉積,形成污泥板結,影響微生物生存。政府動機是好的,但應慎重,不能急功近利。
對此報道E20環(huán)境平臺收集到了來自多方的反饋,摘列如下:
深圳市水務局:
深圳灣污染底泥治理試驗無需擔心:近日有香港媒體和民間組織對大沙河口底泥治理問題表示了關切,我局對此高度重視。針對深圳灣污染底泥黑臭問題,1月31日和2月1日,我局組織科研機構,在退潮時對大沙河口外露底泥進行了為期兩天的小規(guī)模現(xiàn)場試驗,面積約1000平方米。
此次試驗主要采用以硝酸鹽為主,石灰或過氧化鈣為輔的原位生態(tài)修復技術,僅處理表層淤泥,并非直接入水,不是化學治污工程。試驗同時制訂了成效跟蹤、評估計劃,定期對泥質及周邊水質進行監(jiān)測。目前底泥黑臭明顯改觀,未發(fā)現(xiàn)鳥類、魚類活動異常。類似方法在香港城門河和啟德游輪碼頭附近海灘黑臭淤泥治理中有成功經驗,在深港雙方聯(lián)合主導的“深圳河污染底泥治理策略研究”項目中也進行過相關試驗。在國際上,藥劑輔助的污染底泥生態(tài)治理方法已應用多年,是較為成熟的技術。
深港聯(lián)合治理深圳河已有長達30多年的成功合作,形成了成熟的溝通機制。深圳河灣水污染治理事關深港雙方,如要開展規(guī);牡啄嘀卫恚揖忠欢〞c香港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充分聽取公眾意見,由雙方協(xié)商推進。
海天水務集團股份公司 副總經理 孫曉航:
本不想多說,但看這篇文章在業(yè)內互轉,著實有些影響。說實話,個人從專業(yè)的角度來看,這篇文章有點“標題黨”其實,深圳是國內大規(guī)模以“績效合同”模式進行河道黑臭治理的先鋒,幾年前水務局就進行了大量低調的嘗試。只不過因局長出事,現(xiàn)在變成了過街老鼠。參與過一些具體的治理項目,在我看來,深圳灣的試驗方案有一定道理,正如急癥用重藥,之后再慢慢進行底泥和水體生態(tài)修復。試驗面積并不大,又是內灣,即使有問題也可控,沒必要進行所謂的公示。正如“民主小時候”文中所述,大多數(shù)公眾并不具備相關的專業(yè)背景,又不需要對結果負責,很難做出科學合理的判斷;至于文中所說的環(huán)保專業(yè)人士或NGO,有多少有天然海洋水體污染治理的實操經驗,有沒有因為沒有入圍此項目試驗而導致的偏頗評論就更難說了。專家也有“磚家”。
中國人民大學環(huán)境學院 副院長 王洪臣:
此次試驗主要采用以硝酸鹽為主,石灰或過氧化鈣為輔的原位生態(tài)修復技術,僅處理表層淤泥,并非直接入水,不是化學治污工程。這段話的意思?相信不會有人看懂。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市政環(huán)境工程學院 教授 國際水科學院終身院士 王寶貞:
我06和07年在深圳任市水污染防治顧問時,就有香港公司提出往深圳河污染嚴重河段投加以石灰為主的沉淀劑,說是可使底部形成密實沉淀層封閉起來。我覺得這種做法會嚴重破壞河流的生態(tài)系統(tǒng),因此堅決反對,沒有做成。沒想到后來竟干了如此蠢事,對河流的破壞是嚴重的,必須趕快采取挽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