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顧問在《2016-2020年中國水處理行業(yè)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中提出,近幾年來中國水處理市場出現了一批專業(yè)水處理投資公司,這些水處理投資商在前臺激烈爭奪水處理市場,后臺則網羅了一批工程技術公司、設備制造商和運營管理公司為其投資項目提供建設和管理服務,待到時機成熟后,大型專業(yè)水處理投資公司將會把觸角向相關子行業(yè)延伸,以資本運作為手段,控股相關為之服務的設備制造、工程技術及運營公司,最終形成一批以水處理投資為核心,集設備制造、工程設計、工程管理、運營服務于一體的大型綜合性的水處理集團群。
一般意義上的水處理行業(yè)則局限于生產和提供水處理產品及服務主體的集合,即水處理運營子行業(yè)。根據水的流轉路徑,水處理產業(yè)鏈可以分為:原水生產和供應、自來水生產和供應、自來水銷售、污水收集和處理、再生水(中水)生產和銷售,這些價值環(huán)節(jié)構成了狹義的水處理產業(yè)鏈。
圖表 水處理產業(yè)鏈構成圖
資料來源:中投顧問產業(yè)研究中心
水處理工程經營模式分析
(一)自主投資運營模式
自主投資運營模式即為企業(yè)自籌資金(包括申請政府投資補助資金或國外金融機構援助性貸款)投資建設供排水設施,并運營管理,提供自來水或污水處理服務。由于水務行業(yè)產業(yè)化及市場化改革,國內大多數水務企業(yè)完成了改制,實現政企分開,轉變?yōu)樽灾鹘洜I、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因此該模式為國內水務企業(yè)普遍采用的經營模式。并且,水務企業(yè)一般與當地政府簽署特許經營協(xié)議。
(二)BOT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運營-移交)模式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部門通過特許協(xié)議,授予簽約方承擔公共性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融資、建造、經營和維護。在一定時期內,項目公司擁有投資建設設施的所有權,并被允許向設施使用者收取適當的費用,由此回收項目投融資、經營和維護成本并獲得合理的回報。特許期屆滿,項目公司將設施無償地移交給簽約方的政府部門。BOT模式在我國水務行業(yè)發(fā)展過程中也得到了應用,例如,成都第六水廠、北京第十水廠等采用了該模式,并且國內一些污水處理廠的投資運營也采用了BOT模式。
(三)TOT模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運營-移交)模式是指政府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出讓已建成的市政公用設施的資產和特許經營權,中標者在合同期內擁有該設施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合同期滿后將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TOT模式在我國水務行業(yè)發(fā)展過程中也得到了應用,例如,法國威望迪水務公司采用了TOT模式購買了武漢、天津、上海和大連一些水廠的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