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問題的邏輯與我們的選擇
黃小山[1]
垃圾問題不是孤立的問題,它與整個社會的共同價值、法治精神、契約精神、環(huán)保意識、自律意識等密不可分;它是個哲學問題,是人對待垃圾、人對待環(huán)境,以及處理好相互之間辯證關系的問題,要根本解決,可能需要兩三代人、50~100年的時間。但是,當下的我們不得不行動。垃圾分類,第一責任人是居民自己。從簡單的“一分為二”(把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開)做起,只有絕大多數人都參與,我們才能在短期內建立一個與分類投放相對接的分類收集、運輸、處理體系,以緩解垃圾難題。
垃圾分類的第一責任人是居民
問:在垃圾問題領域,您被視為民間的“意見領袖”之一。幾年來,您對于垃圾問題的理解發(fā)生了一些變化,能介紹一下這其中的經過嗎?
答:我自己的思路轉變是一個挺復雜的過程。媒體曾經對我有一些贊美之詞,夸我很勇敢,但我2009年開始關心垃圾問題,當時的出發(fā)點說白了其實就是“鄰避”,并沒有站在一個多高的高度去看這個問題。那時我在小湯山買了一套很貴的別墅,挺不容易的,本來想退休了去享受生活,后來得知政府要在離別墅區(qū)不遠的地方建垃圾焚燒廠,所以條件反射般地就有一種“鄰避”的心理,F(xiàn)在,媒體和一些環(huán)保主義者總說中國的鄰避運動到來了,似乎為“鄰避”附加上了公眾環(huán)境意識覺醒的色彩,其實“鄰避”本身更多地是個貶義詞。它是指老百姓對一些有潛在污染風險的公共項目的厭惡情緒,既然是情緒,就不完全是站在理智地解決問題的立場,只是說不要建在我家后院,不要影響我的生活、讓我的財產貶值。
我們的政府以前在類似的事情上都比較強勢,建任何公共設施都很少征求老百姓的意見。當時知道我家附近要建垃圾焚燒廠,我當然很生氣,覺得要建你們也得跟我們商量一下,我們的房產貶值了,該補償的你們得補償。后來我就組織了游行,再后來被拘留了?赡苷舱J識到這些事情原來不能完全忽視老百姓的訴求,于是2010年邀請我去日本考察。政府和公開反對這件事的“意見領袖”一起,以朋友的姿態(tài)進行出訪,嘗試解決中國的鄰避問題,這很出乎我的意料。這次考察也被媒體抬到很高的位置,稱之為“破冰之旅”。
而到了日本,我所看到的一切讓我對垃圾和垃圾焚燒問題有了顛覆式的思考,甚至可以說是心靈的震動。那次出國之前,關于垃圾焚燒,矛盾很尖銳,大家都把我叫作“反燒派”,政府和專家是“焚燒派”。垃圾到底該不該燒?我是帶著這個問題去的,當時大家對垃圾問題的理解拘泥于技術層面,我也是在技術層次跟政府糾纏,我還夢想著是不是有一種技術,能夠不通過焚燒就把垃圾問題解決。等到了日本,第一天就把我“嚇壞”了,沒想到日本的垃圾焚燒廠建在市中心,就相當于北京的西單、國貿,我們能想象嗎?
我們進入社區(qū)、垃圾焚燒廠、填埋場、分選中心,通過十天的考察,后來算是看明白了。為什么日本的垃圾問題解決得這么好?最重要的是他們的垃圾分類真正做得好!首先是每個居民嚴格地遵守規(guī)定,進行垃圾的分類投放,然后在這個基礎之上,建立起了相對接的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的體系。那時,我才切實認識到了垃圾分類的重要性。
中國現(xiàn)在的垃圾管理,最大的問題就是垃圾混合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這導致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產生污染。其中,最關鍵的環(huán)節(jié)是在投放的時候就一定要分類,投放時如果是混合的,哪怕運到設備再高端、技術再先進的焚燒廠也沒用,因為分不開了。
在我們國家,我們一直在爭論“垃圾分類第一責任人是誰”。采訪老百姓,一說垃圾,大家就覺得是政府的事。而我通過在日本的考察,得出的結論是:垃圾分類的第一責任人,一定是居民。因為作為消費者,我們每一個人每天的生活都在不斷地產生著垃圾,垃圾圍城、垃圾污染,種種困局的形成,都與我們自身的行為脫不開關系。這是我的觀念上的一個很大轉變。
垃圾問題是社會文化、哲學問題
問:垃圾分類投放我們也提倡很多年了,但總體而言一直做得不好。從您在日本社區(qū)的考察見聞來看,我們做得不好的原因,是政府的相關宣傳、監(jiān)管不到位,還是居民的意識有待提高?
答:我經常到我們的社區(qū)采訪,問到為什么不能堅持做好垃圾分類,最普遍的一種回答就是:我分類有什么用。糠值迷俸茫綍r來一輛垃圾車,所有垃圾一車全給運走了,不跟沒分一樣嘛!
我每次聽到這種話就很氣憤。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很多人把里面的因果關系給顛倒了。北京每個小區(qū)都擺著三個垃圾桶,分別寫著“廚余”、“可回收”、“其他”,政府是要求我們把垃圾分好類,分別放在這三個大桶里面的。但是有多少人做到了呢?絕大部分的人是沒有做到的。我每到一個小區(qū),會習慣性地拉開三個大桶的蓋子看,三個桶里面的東西幾乎都是一樣的,完全分不清是廚余還是什么。這樣,政府當然一車拉走,還多此一舉分三輛車干嘛呢?只有絕大多數的人做到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運輸才有意義,政府的分類處理的體系才能建立起來——這才是正確的因果關系。
去日本,他們的垃圾分類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像東京,有垃圾日歷,上面要求每個居民每天只能扔特定的垃圾,盡管每天產生各種垃圾,但禮拜一扔什么,禮拜二扔什么,允許扔多少重量等等,都有規(guī)定。日本人很愛吃生魚,有一次我問一位主婦,她家是不是每天都吃生魚,她說不,一般禮拜三吃。為什么?因為禮拜四才讓扔廚余垃圾。能夠為了遵守垃圾分類投放的規(guī)定而調整自己日常飲食的規(guī)律,我覺得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他們每天扔垃圾的時間也有限制,一般是早上8點半之前,過了時間就不能扔,只能等到下禮拜。包括廚余垃圾,為了防止發(fā)臭,他們都是用塑料袋包好,冰箱專門留一層凍起來。像紙盒包裝的牛奶,他們喝完了都清洗干洗,剪刀絞開,曬干了才扔;今天早上喝完要扔的盒子來不及曬,就拿吹風機給吹干。東京的社區(qū)、街道都沒有大垃圾桶,大家在上班的路上把垃圾就放在大馬路的樹下。8點左右看東京,整個城市都是垃圾,但每一袋垃圾一看就知道都是經過精心的整理和包裝,碼得整整齊齊。8點半,清理車裝走,嚴禁再扔垃圾。9點,整個東京城干干凈凈。政府的管理水平、居民的配合程度,讓人看了確實會很有感觸。
日本的垃圾管理能做到這種程度,我想,完全是出于一種信仰,一種良好的教育,一種共同的價值觀,一種對環(huán)境的敬畏,一種很自然的生活習慣……它們融合在一起,成為了民族的文化,在這種文化中,垃圾問題不成其為問題。雖然日本的相關法律要求確實很嚴,但我想,難道能為了一點垃圾扔得不符合規(guī)范,就找到你們家去嗎?像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過去也規(guī)定有罰款,后來沒有了,因為不可操作。廣州現(xiàn)在的垃圾管理條例也有罰款,但是這么多年了也沒有人按照要求去執(zhí)行。所以,我覺得垃圾分類問題離法律很遠,它不是靠法律制約可以解決的,而與人的思想觀念、人所受的教育、文化氛圍的培養(yǎng)有更緊密的聯(lián)系。
問:誠如您所說,在日本垃圾問題不成其為問題,但在我們國家卻成了大難題,這是為什么?要怎樣去解決或改善?
答:我覺得首先,我們對于垃圾問題的理解,很多地方是不合邏輯的。比如說,日本實行垃圾分類差不多30年了,他們的垃圾袋是要自己買的,而且很貴。要扔個電視、桌子之類的得預約,還得拿尺子量、稱好重量,然后給政府交納一定的費用。一張桌子殘存的價值可能只有50塊錢,但你要扔掉它可能得交給政府200塊錢。按照他們的邏輯,不管東西值不值錢,只要是你放棄的、要交給政府處理的東西,就是給社會的一種負擔。誰產出垃圾,誰付費。
我們呢,像北京,有1200個社區(qū)(將近總數的一半),居民家里的小垃圾桶、垃圾袋、外面的大垃圾桶,都是政府送的,光這一項,一年得支出10億。全世界除了中國,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用這樣的行為來央求老百姓進行垃圾分類,但我們的老百姓不買賬,垃圾分類一直做不起來。我們不要的東西,還要賣到收廢品的地方,賺點錢。
我常說,什么時候我們的垃圾管理能夠把垃圾問題的邏輯關系梳理到真正地合乎邏輯,什么時候中國的老百姓能夠對自己產生的垃圾高付費,垃圾難題可能會得到緩解。但這180度的轉彎,什么時候才能完成呢?
垃圾問題不是一個孤立的問題,它包含很多層面的問題。過去我們是放任垃圾的產生,產生之后被動地處理,于是政府不得不去選址建焚燒廠,不得不去面對老百姓反對的聲音,F(xiàn)在我們提垃圾管理,表明我們認識到垃圾問題是技術集成的問題,是相應的管理系統(tǒng)重新設置的問題,我們必須從源頭,即從垃圾的產生開始,到它的投放,到我們的收集、運輸、中轉,到末端的處理,系統(tǒng)地進行規(guī)劃和設置。從社會文化的角度來看,它是政府和國民之間的對話通道問題,它的解決需要很多的前提,比如說政府的高效率和公信力、社會的法治程度、老百姓的素質、整個民族的契約精神和自律精神等等,有了這些前提,哪怕出現(xiàn)一些矛盾,也能和解。而往根本上說,垃圾問題是個哲學問題。之所以這樣說,最重要的就是說它是人的問題,是人對待垃圾、人對待環(huán)境,以及處理好相互之間辯證關系的問題。
所以,如果我們只是拘泥于垃圾問題本身,想通過一種手段來徹底解決它,那是不可能的。它與我們整個社會的文化,如共同價值、法治精神、契約精神、環(huán)保意識、自律意識等密不可分。而文化,某種程度上就是一個特定的民族長期以來形成的一種習慣。
中國這些年發(fā)展得太快,文化的東西丟失得太多。就像蓋一座樓,我們的地基還沒完全打好,但已經起來20層了,當它搖晃的時候我們才發(fā)現(xiàn)這樣不行,所以現(xiàn)在要回到如何去加固地基的問題,如何重新確立一個社會的基本規(guī)則的問題——這樣垃圾問題才可能根本解決。
從垃圾問題一步步看,我們可以看出它是一個如此龐大的問題,一個我認為要兩三代人、50~100年才能解決的問題。但是我們又不得不去行動。
垃圾分類的務實方案:從“一分為二”做起
問:您對垃圾問題一步步溯源,追溯到了它背后的社會文化甚至哲學問題,的確很發(fā)人深省。這些問題不是短時間內能解決的,但就如您說的,“我們不得不行動”。就您自己而言,這些認知上的變化帶來了怎樣的行動改變?
答:我現(xiàn)在致力于倡導垃圾分類。因為垃圾分類其實是整個的垃圾管理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垃圾是我們自己產生的,所以得我們自己來分。居民一定是垃圾分類的第一責任人。
垃圾分類難在哪兒?它要面對產生垃圾的每一個居民,需要喚起每一個居民的環(huán)境意識、自覺自律、契約精神。這的確很難,但我們不能不去做。
三年來,我可以說是絞盡腦汁,想有沒有一種中國特有的、老百姓能夠接受的、可持續(xù)的垃圾分類的方案和方法,可以作為大家的行為準則,哪怕它是一種很原始、很低端的分類。后來我提出的口號是“一分為二”。很簡單,把我們產生的垃圾分成兩類,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開。因為廚余垃圾含水量很高,而且它會污染那些干的、可回收的垃圾,粘在一起后分都分不開。去過垃圾場就會知道,我們所用的價值幾千萬的、世界上最先進的自動分選設備,一點用都沒有。我們的垃圾填埋場、焚燒廠、堆肥場,為什么污染嚴重?因為不同的技術面對的都是同樣的垃圾。填埋場為什么臭?因為有機物太多,剩菜剩飯、西瓜皮……這在國外是不可能的。在德國,進填埋場的垃圾,有機物超過5%是不收的,因為有機物會產生滲瀝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而我們的填埋場,50%以上都是有機物。焚燒廠,應該燒熱值高的、易燃的垃圾。但是我們的焚燒廠里面仍然是剩飯剩菜、西瓜皮。你能想象把西瓜皮燒得灰飛煙滅嗎?有機物應該去堆肥,但我們的堆肥場,全是塑料袋,去堆肥變成了有毒有害物。
所以,前端不分類,末端想降低污染、減少污染就是空話。我們必須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高效率的、低成本的、多數人都參與的垃圾分類的體系,才能使我們在短期內建立一個與之相對接的分類收集、運輸、處理體系。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星期一大家都扔紙,星期二都大家都扔玻璃,星期三大家都扔塑料……每天扔一種垃圾,分類運輸、處理的體系多容易建。‘然,我們現(xiàn)在要跟德國、日本學,分七類、分十幾類,根本不現(xiàn)實,所以首先,我們不妨“一分為二”,做得不錯了,我們再分三、分四,慢慢做到像日本那樣有垃圾日歷。
垃圾問題,很多人說是體制問題。誠然,就像我前面所說的,這里面是有制度的很大因素,但我是這樣想的:如果只是強調體制的問題,那么它的副作用就是,我們大家什么都不要做了——體制問題,是你我能改變的嗎?當然不是。那怎么辦?等著體制改變唄。但是我們最現(xiàn)實的問題不應該是爭論到底是體制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F(xiàn)在有所謂的“體制派”和“國民素質派”,很多人說我是“國民素質派”,如果非要把我歸為這一類,那我只能說這是我不得不做的一種選擇。我承認體制很重要,但我沒那個能耐去改變它,撼動它。當我把體制作為一種既定的事實的情況下,我只能改變我自身。
通過改變我自身,再來改變我身邊的人,通過演講、上電視,我感染十個人、一百個人,行不行?我太渺小了,每當我面對13億的泱泱眾生,我就感覺會瞬間消失在這人群的汪洋大海之中,銷聲匿跡。我只想在我的有生之年,用垃圾這面鏡子,照射出人性中丑陋的一面,讓我們能夠站在這面鏡子面前感到不安、感到羞恥,從而產生反思、反省、否定和改變現(xiàn)狀的勇氣。
(責任編輯:齊澧[2])
[1] 黃小山,知名民間環(huán)保人,“綠房子”環(huán)保項目創(chuàng)立者,垃圾分類的民間倡導者和踐行者。
[2] 本文據齊澧訪談錄音編輯而成,經作者審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