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城市運行智慧污水建設項目-管網(wǎng)微站、污水廠微站、再生水廠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人張家口市橋東區(qū)市政工程管理處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口市城市運行智慧污水建設項目-管網(wǎng)微站、污水廠微站、再生水廠設備采購招標人為張家口市橋東區(qū)市政工程管理處,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張家口市城市運行智慧污水建設項目-管網(wǎng)微站、污水廠微站、再生水廠設備采購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SZQL-2024-005
2.2項目名稱:張家口市城市運行智慧污水建設項目-管網(wǎng)微站、污水廠微站、再生水廠設備采購
2.3招標范圍:管網(wǎng)微站、污水廠微站、再生水廠設備采購(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要求)。
2.4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5供貨日期:收到招標人供貨通知后60日歷天內(nèi)完成將設備運至指定位置。
2.6質量標準: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具有有效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文件》(銀發(fā)【2019】41號)文件規(guī)定包括賬戶名稱、賬戶號碼、開戶銀行、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基本存款賬戶編號);
3.3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開戶銀行2024年2月1日以后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
3.4投標人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www.gsxt.gov.cn)經(jīng)查詢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查詢時間截點:(投標文件無需附截圖,以開標當日現(xiàn)場查詢結果為準)。
3.5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均按投標資格無效認定。
3.6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方式
4.1 報名時應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須原件和加蓋公章的A4紙復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報名時可不提供)和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查驗后退還)登記資格后獲取招標文件。
4.2 時間: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時間,下同)。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元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4月13日9時00分。
5.2開標地點:張家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