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地下式污水處理廠不應盲目跟風!需綜合考慮成本、碳排放等
時間:2024-02-26 10:11
來源:中國環(huán)境
作者:中環(huán)報記者劉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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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在我國水污染防治領域的應用越來越多。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成都、海南、昆明、合肥等多個城市均建有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建設規(guī)模遠超世界其他國家之和。
我國各地為何對建設地下式污水處理廠較為熱衷?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看,如何衡量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利弊?記者圍繞相關問題采訪了有關專家。
近年來,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在我國水污染防治領域的應用越來越多。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成都、海南、昆明、合肥等多個城市均建有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建設規(guī)模遠超世界其他國家之和。據(jù)相關統(tǒng)計,目前,全球共運行著200余座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除我國外,還有荷蘭、瑞典、挪威、法國、日本、芬蘭等國建設了少量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我國在這方面可謂起步晚、發(fā)展快,目前建成/在建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已近200座,從數(shù)量上看,可謂“一枝獨秀”。
對于一些城區(qū)特別是人口密度大、用地緊缺、征拆難度大的中心城區(qū)而言,因地制宜建設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在節(jié)約土地資源、形成更合理的污水處理廠布局等方面可以發(fā)揮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專家告訴記者,將污水處理廠建在地下也存在明顯弊端,須從經濟、技術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和必選,不應盲目跟風。
那么,我國各地為何對建設地下式污水處理廠較為熱衷?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看,如何衡量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利弊?記者圍繞相關問題采訪了有關專家。
01建地下式污水處理廠不應盲目跟風
不久前,國家發(fā)改委、住建部、生態(tài)環(huán)境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xié)同增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土地資源緊缺的城市可建設全地下/半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鼓勵通過建設公園綠化活動廠地等方式合理利用地上空間,提升區(qū)域環(huán)境品質和城市生態(tài)系統(tǒng)碳匯能力。”
一位業(yè)內專家告訴記者:“一個地方如果因為土地資源緊張確實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建設污水處理廠,是可以考慮建設地下式的。但問題是:我國建成/在建的這近200多座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是不是都是因為沒有地方了,才建成地下式/半地下式的?可以說,我國很多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對當?shù)貋碚f,都不是剛需。”
他認為,將龐大的設施埋在地下,弊端之一就是占據(jù)了較大的地下空間,和水、氣、電、熱相關的城市“生命線”的鋪設都不能從這些空間通過。其次,這增加了投資建設、運行和檢修成本。一般情況下,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投資成本(4000~6000元/立方米)是同等規(guī)模地上式污水處理廠的2~3倍。而且地下要通風、照明,需要消耗更多的電能。再者,這也帶來了更大的不確定性。比如,地震可能導致污水處理廠的建筑物、構筑物等出現(xiàn)裂縫、變形,并進一步導致機械設備、管道等出現(xiàn)損壞,從而引起污水泄漏,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如果是地上式污水處理廠,能夠更好地應對這種情況發(fā)生。但如果建在地下,污水泄漏后更容易下滲到更深層的環(huán)境中。因此,污水處理廠是否應該建在地下,應從經濟、技術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實際上,一些地方并沒有進行綜合比選。甚至有些鎮(zhèn)上都建了地下式污水處理廠,不排除有一定的攀比心態(tài)。
“此次三部委的文件對建設全地下/半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態(tài)度是比較務實的。言下之意,確實缺地的,可以考慮建設地下/半地下污水處理廠,但也不是必須建設地下廠,只是可以把地下污水處理廠這種形式作為一種方案。對于不缺地的那些城市,個人理解,原則上就是不鼓勵的。”專家介紹。
02地下式污水處理廠耗能多、碳排大
北京建筑大學中-荷未來污水處理研發(fā)中心的郝曉地、于文波等對國內一家全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進行研究發(fā)現(xiàn),其全生命周期總碳排放量約87.1萬t CO2-eq,較地上污水處理廠高36.5%。其中,運行階段需要額外通風、照明等電力消耗,碳排放量可達總量的95%以上。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運行階段(20年),額外通風產生的碳排放量約18.4萬t CO2-eq,占總排放量的22%。此外,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在建設與拆除階段,需要額外的施工量與建材消耗?梢,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全生命周期中會產生大量碳排放,不符合碳減排、碳中和的社會發(fā)展方向。
目前,支持建設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主要理由是可以節(jié)約土地資源,充分利用空間。對此,郝曉地告訴記者:“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節(jié)地建設及其地面的園林景觀是以較大的建設及運營成本為代價的。以國內某全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為例,其在環(huán)境影響、基建投資、生態(tài)效益三方面的綜合負面影響較地上式要高出約20%。即使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地面部分用于打造綠地園林景觀,所產生的生態(tài)效益也無法抵消其對環(huán)境產生的總的負面影響。其實,地下污水處理廠的地面景觀罕有向公眾開放,很多時候,其真實功能也就相當于一小塊綠地的價值。”
還有專家認為,有些地方政府積極興建地下污水處理廠的最大誘因在于使百姓“眼不見為凈”,或者提升周邊房地產的價值,甚至在地下污水處理廠上興建商業(yè)樓盤以獲得利潤。這只不過是將污染與碳排放轉嫁到了其他地方。
03地下污水處理廠怎么建更經濟環(huán)保?
土地資源緊缺的城市如果確實需要建設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需要盡量“趨利避害”,減少其建設、運營管理成本及對環(huán)境的負面影響。
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建在哪?郝曉地告訴記者:“在人口密度更高、城市用地更為緊張、社會經濟更加發(fā)達的一些歐美、日本等國家,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并非遍地開花,幾乎是鳳毛麟角。而且在國外少有的一些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案例中,其建設選址、緣由也非盲目跟風。比如,芬蘭赫爾辛基利用天然巖洞、挪威奧斯陸利用天然山洞、荷蘭鹿特丹利用廢棄船塢碼頭、法國馬賽利用廢棄采石場、瑞典斯德哥爾摩利用天然山洞、日本神奈川結合地勢開挖隧道等建設了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因而大大減少了工程量?梢姡叵率轿鬯幚韽S的建設應因地制宜,不應盲目跟風。”
我們不一定照搬別的國家的做法,但同樣需要充分考慮選址問題。
“關于地下污水廠的建設必要性,除了前述的土地稀缺性問題,其實還要考慮污水廠布局的分散與集中的取舍關系。前者更符合水生態(tài)原理提高水環(huán)境容量,后者則更易于工業(yè)化集約降低直接成本。”E20環(huán)境平臺執(zhí)行合伙人、E20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薛濤告訴記者,“如果在主城區(qū),基于土地更緊缺等原因,老百姓的接受度相對會高一些。建設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對于形成更好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布局而言,能發(fā)揮一定的有益作用。之前,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一般遵循重力流的原理,沿河而布,所以通常建在河道下游,也常常就是城市的下游甚至邊界地區(qū),所以土地資源豐富的地區(qū)也就更多地采用地上模式,以節(jié)省成本。但這樣就不便于利用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的水,對主城區(qū)的河道進行生態(tài)補水。如果要將水送到上游,還需要花提升泵站的錢。那就意味著,一家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的水很大一部分只能給河流下游地區(qū)使用,所在城區(qū)能利用的很有限。此外,雨水瞬時流量都集中向下游處理,相關管網壓力負荷也會很大。從這個角度看,將一部分污水處理廠分散建在主城區(qū)的相對上游有其合理性。隨之帶來的結果則是由于土地稀缺而會選擇地下模式或者其他公建化的環(huán)境友好型模式,在廠-網-河系統(tǒng)中,這就是一種以偏重分散為取向的較為優(yōu)化的選擇。由于我國不少地區(qū)管網建設水平問題和資金缺乏等原因,近年來出現(xiàn)的這種分散取向有我國因地制宜的優(yōu)勢。當然,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
此外,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在冬季能發(fā)揮較好的保溫效應。相對來說,北方地區(qū)更便于利用這一特性。
規(guī)劃建設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時,除了選址問題,還需一并考慮地上空間如何利用的問題。在這方面,我國已有較為成功的實踐,主要是和公園建設結合起來!秾嵤┮庖姟芬补膭钔ㄟ^建設公園綠化活動場地,合理利用全地下/半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地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