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雙碳形勢下,自來水廠污泥的處理和處置需要更加注重環(huán)保和資源化利用。以下是一些建議:
- 污泥減量:通過優(yōu)化水處理工藝,減少污泥的產生。例如,采用高效沉淀池、濾布濾池等方法,降低污泥的含水率,提高污泥的濃縮效果。
- 污泥脫水:采用機械脫水或熱干化等方法,將污泥進一步脫水,減少污泥的體積,便于后續(xù)處理和處置。
- 污泥資源化利用:將污泥進行資源化利用,例如,將污泥用于農業(yè)肥料、園林綠化肥料等。同時,還可以將污泥進行焚燒處理,產生的熱量可以用于發(fā)電等。
- 污泥碳化:通過熱解碳化等方法,將污泥中的有機物質轉化為碳材料,可以用于建筑材料、吸附材料等方面。
- 加強監(jiān)管:加強對自來水廠污泥處理和處置的監(jiān)管,確保污泥得到合理處理和處置,防止對環(huán)境和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總的來說,自來水廠污泥處理和處置需要注重環(huán)保和資源化利用,可以通過多種方法實現(xiàn)污泥的減量、脫水、資源化利用等目標。同時,需要加強監(jiān)管和管理,確保污泥得到合理處理和處置。
項目名稱: | 合肥供水集團污泥工業(yè)化處置服務項目 | ||
項目法人: | 合肥供水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地址: | 合肥市區(qū) |
立項批文名稱: | 此項目無立項批文信息 | 項目審批單位: | 此項目無立項審批單位信息 |
監(jiān)督部門: |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 代理機構: | 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臺: |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招標公告見證時間: | 2023-11-28 |
合肥供水集團污泥工業(yè)化處置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肥供水集團污泥工業(yè)化處置服務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
1.4 招標人:合肥供水集團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yè)主:合肥供水集團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肥供水集團污泥工業(yè)化處置服務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FFWZ02638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FFWZ02638
2.5 招標項目地點:合肥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2.6 招標項目規(guī)模:合肥供水集團污泥工業(yè)化處置服務項目,詳見招標文件。
2.7 招標項目預計進場日期:2023年12月(具體進場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8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1年(服務期暫定365個日歷天),1年期滿后招標人可視情況續(xù)簽1年,續(xù)簽不超過2年。
2.9 招標范圍:負責合肥供水集團制水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泥(含水率約75%)的處置(含運輸),污泥主要成分為無機物,有機物含量極少,年處置污泥量約2.3萬噸,擬招1家污泥處置單位(含運輸),詳見招標文件。
2.10 項目類別:與工程無關·服務
2.11 項目概算:2139萬元/3年。
2.12 其他:合肥供水集團污泥處置服務-1標段和合肥供水集團污泥處置服務-2標段和合肥供水集團污泥處置服務-3標段(項目編號:2023BFFWZ02120-1、2023BFFWZ02120-2、2023BFFWZ02120-3)的中標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資格:
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具有處置一般(工業(yè))固廢(含污泥)環(huán)保部門的批復環(huán)評(含報告表),批復內容應能顯示污泥處置方式。
3.1.2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處置一般(工業(yè))固廢的業(yè)績(業(yè)績內容中須含污泥),且單個合同總金額不低于100萬元;
3.1.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4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
3.1.5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6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guī)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11月30日00:00至2023年12月20日10:00。
4.2 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投標人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 稱“電子服務系統(tǒng)”) 查閱招標文件, 如參與投標, 則須在本條第 4.1 款規(guī)定的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完成投標信息的填寫。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 17 :30,節(jié) 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 4009980000 。 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 0551-66223200、66223831
4.3 招標文件價格:每套人民幣0元整,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0日10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 資格審查方式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8. 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3年12月20日10時00分
8.2 開標地點:
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qū)(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6號開標室
本招標項目采用“云上開標大廳”方式開標
9. 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9.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提出。
9.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wǎng)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向監(jiān)管部門提出投訴。
9.3 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見招標公告11.1和11.2。
10.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wǎng)、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11. 聯(lián)系方式
11.1 招標人
招 標 人:合肥供水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號
郵 編:230061
聯(lián) 系 人:周工
電 話:0551-64422826
11.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郵 編:230000
聯(lián) 系 人:張工
電 話:0551-66223200、66223831
11.3 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電話:4009980000
11.4 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電話:0551-12345
11.5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濱湖區(qū)南京路2588號
電 話: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項說明
12.1 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特別是網(wǎng)絡速度慢的地區(qū)防止在系統(tǒng)關閉前網(wǎng)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wǎng)絡故障造成無法完成招標文件獲取,責任自負。
13. 投標保證金賬戶
標段簡稱:1標段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187252403348
開戶銀行: 中國銀行合肥廬陽支行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1023701021001095993247868
開戶銀行: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