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懷岺:關于提高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及污水收集率的建議
案由:
關于提高東莞市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及污水收集率的建議
內容:
根據2012年度東莞市環(huán)境狀況公報:2012年,全市廢污水年排放總量達10.07億噸,其中:工業(yè)廢水排放量2.69億噸,生活污水排放量7.38億噸。多個水庫水質在劣Ⅳ類以下,其中,多個作為市內備用水源的水庫水質情況令人擔憂,根據環(huán)保部門監(jiān)測,2012年,橫崗、水濂山、蓮花山等3座水庫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Ⅳ類標準;同沙、五點梅和松山湖等3座水庫水質達國家地表水Ⅴ類標準;蘆花坑、馬尾和白坑等3座水庫水質劣于國家地表水Ⅴ類標準。以位于松山湖的松木山水庫為例,最近兩年,該水庫先后兩次發(fā)生因污染導致大面積死魚出現的事件。
為改變上述現狀,今年以來,東莞先后出臺實施《東莞市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2013—2020年)實施方案》及《東莞市提高污水處理效能實施方案》(東府辦【2013】149號),將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和明確了治理目標: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截污管網建設進一步完善,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上消除劣V類水體(根據粵環(huán)【2011】14號文劃定的環(huán)境功能區(qū)水體),石馬河、掛影洲圍主干河涌水質基本達到IV類,2020年基本消除主要內河涌黑臭現象。根據 《東莞市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劃(2006-2020)》到2015 底,東江東莞段干流水質目標保持 II 類,市區(qū)飲用水源地東江南支流水質目標保持 III 類;全市污水處理率超過 85%,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 100%;內河涌主干流 (東莞運河、石馬河、 寒溪河)達到 IV 類水質目標。市政環(huán)保設施建設調研現狀:1、全市近期計劃完成全市42 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新建、擴建工程,全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 65%,城區(qū)污水處理率超過80%;中遠期繼續(xù)完成34 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擴建工程,全市污水處理率達90% 。2012 年底前,按照 “雨污分流” 目標,分區(qū)域、分階段地推進截污主次支管網建設,使城區(qū)管網覆蓋率達90%以上;2、對于工業(yè)廢水處理,可喜的是,對于現有的工業(yè)廢水排放項目如電鍍、印染、造紙除建設專業(yè)基地外,均進行了或正在進行提標改造,對于新建有工業(yè)廢水排放的項目環(huán)保審批基本上嚴把評審關和強制回用率及驗收關,今年批復的工業(yè)項目水排放標準基本上執(zhí)行“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或零排放;3、對于生活污水處理,市水投公司擬對石馬河流域內橋頭、常平、塘廈、清溪、謝崗、樟木頭、鳳崗共計11個污水處理廠以及松山湖北部污水處理廠、石碣污水處理廠等進行擴建和提標改造(從現執(zhí)行“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提高至一級A標);在此之前,僅南畬朗污水處理廠(處理規(guī)模:20萬噸/日)排放標準執(zhí)行一級A標,其余市政污水處理廠均執(zhí)行污染物排放一級B標準;4、對于市政截污管道建設,2003年7月,《東莞市污水處理工程建設規(guī)劃》經市政府審批通過,并于2005年啟動建設。全市除市區(qū)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外,其余鎮(zhèn)區(qū)2013年大多只完成污水主干管建設,支次管建設剛剛完成了規(guī)劃修編,隨著市政道路的改造建設而分段、較小規(guī)模的鋪設,因支次管建設遠遠滯后導致部分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由于管網收集效率不足,處理濃度偏低。
通過比較我市近期水污染防治規(guī)劃、目標與水污染治理實際現狀之差距,我們不難看出,生活污水排放總量達到7.38億噸,雖然工業(yè)廢水排放量遠低于生活污水量,其對環(huán)境的危害性也一般高于生活污水量,但就排放標準而言,工業(yè)廢水排放標準遠高于生活污水排放標準,要達到上述政府文件所描述的水污染治理目標,強化生活污水的治理不容樂觀,困難十分艱巨,通過查閱國內外發(fā)達地區(qū)和國家的水污染治理的工程治理經驗,首先應該在保證處理規(guī)模的基礎上提高污水截污率,其次是提高污水排放標準,第三是清理納污河道底泥,除此之外,再無其它捷徑可走。
辦法:
一、完善截污截污次支管納污體系。截污主干管網未完全發(fā)揮效用,次支管網建設未及時跟進,我市截污管網密度較低,只有1.5公里/平方公里,僅為廣州、深圳的六分之一。要提高支線污水收集管納污能力,真正實現“雨污分流”,加快截污次支管建設是當務之急。要推進截污次支管建設,一要解決資金問題,支次管建設具有長度遠遠大于主干管,地質復雜多變,沿途地下管線密布,施工周期長等特點因此投資巨大;二要精心組織設計、現場調研排污現狀、摸清接駁點坐標和標高,校對已建主干管技術指標;三要協調好市、鎮(zhèn)兩級政府在建設工作中的職責分工,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進度。
二、提高全市市政污水廠污水排放標準。根據“污水處理效能實施方案”內容,”新、擴(改)建污水處理廠出水標準從現執(zhí)行《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和《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較嚴者提高至一級A標”,我們認為僅僅提升至一級A標是否可行:原因有:一是早在2005年,珠三角地區(qū)如廣州、深圳已經將新建生活污水處理廠標準提到“一級A標”,具有普遍性;二是比較我市治理目標“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上消除劣V類水體”與上述標準相比較,“一級A標”指標(如COD\TP\TN\氨氮)顯然與“IV類水體”指標相差太大,不能相提并論;二是根據與市環(huán)保部門近年對工業(yè)廢水排放標準已普遍提高到“IV類水體”和“零排放”相比較,顯然市政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也應不低于“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對排放至飲用水源保護區(qū)的污水處理廠出水標準更不應低于“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
三、納污河道底泥的淸疏。由于歷史原因,東莞經濟快速發(fā)展三十年取得了舉世聞名的奇跡,我市大部分河涌、運河接納了太多外來“副產品”,河床底泥沉積了大量的重金屬、有毒有害的有機物,造成河流缺氧、黑臭,因此河床底泥也是不可忽視的污染源之一,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應制定中長期淸疏計劃,分區(qū)域、分階段、結合生態(tài)修復、排洪、景觀綜合整治計劃。
四、完善市政污水處理廠排放水質監(jiān)測體系。目前幾乎所有市政污水處理廠均安裝在線監(jiān)控設施,實行了第三方托管運營模式,但是僅限于COD、氨氮、流量、PH等指標,為滿足水質提標工程的監(jiān)管要求,建議完善TP、TN等其它重要指標的檢測和監(jiān)管,江蘇太湖流域已于兩年前改造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