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涼山彝族自治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涼發(fā)改社會〔2014〕349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鹽源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鹽發(fā)改〔2014〕代理比選第16 號 。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 四川省鹽源縣瀘沽湖摩梭家園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2 建設地點: 鹽源縣瀘沽湖鎮(zhèn)
2.3 項目規(guī)模: 一、新建和擴建8個停車場45000㎡:1、中洼停車場;2、擺渡車停車場;3、停車場(生態(tài)恢復);4、停車場(海門入口停車場)(改擴建)5、舍垮;6、改建喇嘛寺停車場(拆建);7、趙家灣招呼站點;8、走婚橋頭停車站點(生態(tài)恢復)。 二、新建或改擴建公共廁所20個:(1)達祖碼頭;(2)木垮管理處;(3)洼夸;(4)格薩古村落;(5)中洼(到趙家灣岔路);(6)多舍保護站;(7)阿陸對面;(8)喇嘛寺;(9)扎俄洛碼頭;(10)博樹碼頭;(11)五支洛舞場旁;(12)五支洛碼頭;(13)末代王妃府旁;(14)母支村;(15)張家屋基;(16)博爾腳;(17)密洼碼頭;(18)密洼村與舍垮村交叉路口(娜洼村);(19)舍垮村橋旁;(20) 洛洼碼頭(北)洛洼污水處理廠原有廁所拆建(所有廁所廢水進入污水管網)。 三、改造景區(qū)農村道路25公里,選址與景區(qū)現狀公路一致。 四、新建景區(qū)游覽性道路6公里(舍垮-洛洼(南)2.4km,娜洼-馬家社3.6km。)擴建景區(qū)休閑游步道23公里:擴建草海周圍16公里,其中步道9公里從喇嘛寺至洛洼碼頭(往路上坎擴建1.5米,不涉及草海)。擴建棧道7公里,從洛洼碼頭—祭神臺7公里。
2.4 計劃工期: 730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2014年12月
2.5 項目總投資: 3588.00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中央預算內投資及地方配套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 3588.00 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1 個(0至3個) 市政公用工程類 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1 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10 %(0至100)。
3.4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10月24日11時00分 (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 200.00 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 涼山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到場的申請人代表應當滿足“涼府發(fā)〔2012〕30號”規(guī)定) 。
5.2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場監(jiān)督下進行。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 www.sczbbx.com )上發(fā)布。
8.聯系方式
比 選 人: 四川省鹽源縣瀘沽湖摩梭家園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鹽源縣瀘沽湖鎮(zhèn)
郵 編: 615715
聯 系 人: 張先生
電 話: 0834-2322555
傳 真: /
2014年09月30日 (上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