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點軍區(qū)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橋邊轉運站和紫陽轉運站工程,已由湖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鄂發(fā)改外經[2010]231號文件批準,湖北華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的委托,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標工程的概況如下:
1、建設規(guī)模:點軍區(qū)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橋邊轉運站和紫陽轉運站工程總建筑面積:1540.94平方米,其中橋邊轉運車間建筑面積313.38㎡,建筑高度 9.3米 ,框架結構;傳達室建筑面積12.24㎡;紫陽轉運車間建筑面積313.38㎡,建筑高度9.3米,框架結構;傳達室建筑面積12.24㎡;滲濾液處理站包括管理樓建筑面積301㎡,二層框架結構,建筑高度 8.05米 ;膜處理車間建筑面積588.7㎡,單層框架結構,建筑高度7.4米;鋼筋砼綜合水池454.6立方米、鋼筋砼集水井等其他構筑物和設備基礎。
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建筑、裝飾、安裝工程(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屋面、建筑給水排水、建筑電氣等)及室外管網、場平、道路、圍墻、照明、設備基礎、綜合水池、集水井等相關附屬工程(不含構筑物內及廠區(qū)內工藝管道及設備 ),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3、建設資金來源:自籌
4、工程建設地點:宜昌市點軍區(qū)
5、總工期:90日歷天
6、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xiàn)行相關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合格等級標準。
7、工程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合格標準。并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zhí)行,避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副本原件)(如證書在有效期內而未提交原件的 ,則應提交企業(yè)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 ,同時還應附上證書復印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 ,則評委不予采信)。
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擬承擔本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注冊專業(yè)為市政公用工程,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擔任現(xiàn)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現(xiàn)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并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提供建造師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
(2)2011年1月 1日以來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生活垃圾處理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或給水廠或給水、污水泵站工程的施工管理(須提供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證等有效證明原件核查,但應能完全反映考核內容,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內容,須提供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等補充材料)
5、投標人擬派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主導專業(yè)為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提供職稱證原件)
6、擬派本項目的現(xiàn)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現(xiàn)場專職安全員各一人),其中安全員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
7、投標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信息登記證》或《宜昌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投標信用信息登記表》原件,其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且其委托代理人及擬派本項目的現(xiàn)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現(xiàn)場專職安全員)必須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信息登記證》或《宜昌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投標信用信息登記表》上記載的人員,擬派本項目的現(xiàn)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現(xiàn)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的崗位證書原件)
8、 2011年1月 1日以來投標人獨立完成過或在建單項合同不小于500萬的生活垃圾處理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或給水廠或給水、污水泵站工程。(須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證等原件以供核查,所提交的業(yè)績證明材料應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內容)
9、投標人必須具備B級及以上的信用等級(信用等級以投標截止時登陸“宜昌建設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及信用信息公開專欄”中查詢的企業(yè)信用等級為準,并在開標現(xiàn)場公布);
10、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投標人須以獨立投標人身份參與本工程投標;
1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逐項對照上述資格審查要求提交相應的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供原件清單二份),且投標文件中需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否則評委和招標人將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資格審查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有可能通過資格審查。
重要提示:投標人在投標前,須在宜昌建設行業(yè)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查看擬派關鍵崗位人員是否進行電子押證。如已押證但符合解鎖條件的,可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宜昌建設網 --- 宜昌建設行業(yè)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申請辦理解鎖程序。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解鎖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四、本工程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后,方可登錄至網員專區(qū)并按網上提示進行投標報名,投標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21日17時00分止,投標人網上報名成功后即可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投標人未按規(guī)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交易系統(tǒng)投標企業(yè)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 玖萬元整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在網員誠信庫中備案的企業(yè)銀行賬戶,將所規(guī)定數(shù)額的保證金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至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內(不接受現(xiàn)金繳納),具體保證金收取信息詳見招標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各不相同,投標人應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4 年 6 月 11 日 09 時 30 分 ,①將紙質投標文件、電子投標光盤遞交到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 2號) 七樓 707 大廳 ;②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到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會員系統(tǒng)(http:/219.139.130.120/ychy)投標文件上傳欄目。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到指定地點,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傳輸?shù)较嚓P網站欄目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過程中發(fā)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七、本招標工程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 2號) 七樓 707 室 開標,投標人的企業(yè)資質證書中記載 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承擔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應攜身份證明文 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 書)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開標會,否則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處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須由中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洽談并簽署。
九、招標公告發(fā)布開始時間:2014年5月12日。
招標公告發(fā)布媒體:《宜昌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眾信息網》、《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三峽日報》。
招標人: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華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區(qū)珍珠路109號金安陽光大廈21樓
聯(lián)系人:宋妍妍
聯(lián)系電話:0717—677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