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新,被逮捕 (2013年1月,王一新調任山西省副省長,2021年12月調任黑龍江省副省長,2022年3月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后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高檢網7月2日消息,黑龍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王一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一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王一新(資料圖)
去年12月8日消息,王一新被查;今年6月17日消息,王一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王一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家庭房產情況,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guī)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違規(guī)收受禮金,接受私營企業(yè)主低價裝修,利用職權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開發(fā)、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一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一新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王一新生于1965年12月,曾任中國海洋石油報社采編部主任、記者部主任、副總編輯等職。
1996年,王一新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辦公廳副主任,1999年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辦公廳主任,2003年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辦公廳)總經理(主任)。
2004年,王一新任海南省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2007年任海南省農墾總局(總公司)局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0年,王一新出任海南省農墾總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并同時擔任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1年任海南省農墾總局黨委書記,繼續(xù)擔任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3年1月,王一新調任山西省副省長,2021年12月調任黑龍江省副省長,2022年3月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后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