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不是引起河道水質(zhì)超標的原因,超標是污水造成的,其中,低標再生水也占一部分。
文 | 朱晨東
拙文《北京水污染,禍起再生水》于4月24日在南方周末環(huán)境版發(fā)表,引起了關注和不同意見,其中一個專家的意見是:“如果污水不做成再生水,他們會到哪里去呢?”答:“會直接入河,問題會更嚴重。”我上次行文,忘記了這個轉化,以為這是一個普遍常識,毋需說明。鄧卓智總工(北京水利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告訴我:“城市河道本來是城市的下水道,再生水的利用是把下水道變成中水道。”
的確,水能藏污納垢,也能清澈見底;再生水技術的興起,把原本黑臭的河水還原成它本來面目,對居住在河道兩岸的居民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再生水雖然好,卻不宜讓它停留太久,不宜做成一個大水面,而是要讓它流淌,“流水不腐”的道理用在再生水上剛好恰當。再生水是有國家標準的,低標準比不處理好,高標準比低標準好。我要糾正我文章中的一個錯誤說法,再生水不是引起河道水質(zhì)超標的原因,超標是污水造成的,其中,低標再生水也占一部分。
無論再生水用于城市河湖還是澆灌綠地,無論是用于沖廁還是沖洗馬路,關鍵是消毒,因為后者直接與人體接觸,消毒要求更加嚴格。我們要避免SARS的困局重演。防患于未然是我的初衷,現(xiàn)在并沒有發(fā)生什么問題,城區(qū)地下水水源也沒有受到明確的污染,但適當防備是必需的,制定預防措施是有關政府部門的必修課。
我不支持在再生水河湖里修建跌水、瀑布、噴泉,因為不保險。有規(guī)范規(guī)定,與人體接觸的水質(zhì)是Ⅲ類水,僅供觀賞的水可以是Ⅳ類,而跌水、瀑布、噴泉容易形成水花,會隨風飄落到岸邊的人體上。我以為,經(jīng)過再生水處理廠處理的水,有序地流淌到原先的河道里,有必要對這段河道的岸坡進行生態(tài)修復,種植水生植物再次凈化水體,使環(huán)境更加友好,讓人們放心地接近水邊。
而對處于水源保護區(qū)河道中的流水,我們更應該采取審慎的態(tài)度,要進行科學評估,逐步推進。例如,現(xiàn)在北京已經(jīng)開始對初期雨水徑流不入河,改入污水處理廠的研究,這應該加以贊揚。
中國水科院劉樹坤教授告訴我:“目前污水處理排放的一級A標準達不到中水標準。如果再加一道膜處理,可以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如此處理之后,“經(jīng)河湖自然凈化可以達到親水的要求。”對于再生水廠處理的適用標準有很多,這些標準分別出自水利部、建設部和環(huán)保部,我以為,我們應該用最高標準去做規(guī)劃設計,例如將大腸桿菌的出廠標準設定為零(GB/T18921-2002),再生水流到河里,即使遭遇降雨、降塵、水生動植物的腐爛、垃圾的飄入,也不會造成大腸桿菌的超標。
美國從上世紀六十年代就提出了“二十一世紀水廠”的概念,要求將污水處理提升到飲用水標準;新加坡開發(fā)了“NEWater”工藝,通過傳統(tǒng)生物處理加雙膜法,實現(xiàn)了污水到飲用水的深度回用。2002年我訪問維也納市郊的平原上的Marchfeld計劃,該地位于奧地利東部,面積約1000平方公里,因大量開采地下水,致使地下水位下降,每年虧損500—1000萬立方米。為恢復地下水,1995年修建了Marchfeld引水渠,流量15秒立米,并修建了將河水處理成飲用水的裝置,回灌入地下。
北京現(xiàn)在已經(jīng)有了新的地方標準,如果處理過的再生水也達到飲用水標準,那么,無論滲漏還是回灌,都沒有問題了。